2016/1/30 【教務處公告】104-2 學期「學分抵免」申請作業流程
欲申請服務與學習-實作課及講授課學分抵免的同學
請依照教務處公告於時間內上網辦理抵免申請作業
學分抵免申請時間為:
2 /2 (二) 上午 8:00 至 2 / 16 ( 二 ) 下午5:00
系統無法登錄請洽教務處承辦人員開通權限
抵免審查證明請統一寄(或親送)至各系辦公室
抵免實作課請檢附原修課學校成績單
抵免講授課請檢附亞洲大學成績單或志願服務基礎/特殊訓練結業證書及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
(1) 104學年度起本校講授(一)為現場授課3小時及e化教學(台北e大),如果僅持台北e大學習證明抵免講授(一)恕不同意抵免。
(2)持台北e大學習證明者需同時檢具志願服務特殊訓練結業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同時申請講授(一)(二)抵免,始可受理申請。
服務與學習課程為0學分,如成績及格以P表示